路边停车位收费是否合法
以下内容源自网络转载,仅供参考讨论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无论城管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收取路边停车费,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的问题。我国《立法法》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目前而言,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需要收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无论城管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收取路边停车费,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问题,难免让人对其合法性产生怀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该收费 只是收费不科学目前收费太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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