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交警到电动三、四轮车经营场所开展合法合规经营政策宣传
近日,县交警大队开展城区电动三、四轮车合法合规经营政策宣传。民警先后来到城区多家电动三、四轮车经营场所,向经营业主讲解由于电动三、四轮车安全性能和稳定性较差,无法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会产生的后果。经营者在销售电动三、四轮车时,须明确告知消费者所购买车辆的属性、是否能够登记上牌、是否需要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信息,否则将按规定追究相关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禁止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的电动三、四轮车。
“消费者要判定所购买车辆是否能够上牌,可带上商家提供合格证上的二维条码,在公安交警车管部门车辆登记系统内进行扫码识别,确认是否在《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后才选择购买,并要求商家提供合格证、购车发票等上牌照必备资料。”县交警大队民警贾龙表示。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驾驶未经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元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未经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
信息来源丨康养洪雅
之晓得说这些,那我们之前买的咋整,总还是要有个解决方案三,不可能就不要了,我们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
以前出钱都没车位,至少现在有车位了,不用到处去找车位。
难不成以后还要考驾照? 点赞
政策到位
对呢
三轮四轮属于非机动车吧?如果可以上牌需要什么样的驾照?因为家里老人想买我们不赞成毕竟年纪大了而且还不会骑学骑更不安全。
支持,只要不准卖
以往买了的怎么整呢
支持
支持,这样至少能让不合法的车卖出去 以后是不是都要上牌? 这种车子的稳定性,真的很差,容易倒 一切从源头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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