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
发表于 2021-9-24 15:39:36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弱水三千
发表于 2021-9-24 15:56:12
你都知道是执法车了还有意见?执法特殊车辆在不大体妨碍影响其它车辆,没车位的情况下可以不在车位停车进行执法工作。事发点没车位停车,执法人员就不进行执法工作打道回府吗?该喷不该喷的都在喷,你这头脑让人堪忧啊
路过的人
发表于 2021-9-24 16:08:20
本来我只是反映个问题,希望在管理城市的同时注意形象和影响,没想到遭到一些有目的的人的人身功击!
弱水三千
发表于 2021-9-24 16:13:30
自吹创卫城市还从你做起?我看你就是创卫城市中资格的搅屎棍。文明,繁华,卫生,和谐,的城市离不开这群默默辛苦付出的执法人员。强烈建议论坛封杀这些1级喷子小号发帖传播负能量的帖子。
丁先生
发表于 2021-9-24 16:56:14
人傻就要多读书
卖女孩的小火柴~
发表于 2021-9-24 17:29:19
楼主和城管多大仇?
一步一回头
发表于 2021-9-24 18:31:31
电子眼摄像资料可以删除的
帆哥
发表于 2021-9-24 19:42:12
当然可以呀
雷建军
发表于 2021-9-24 19:52:53
低吟未央 发表于 2021-9-24 15:39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 ...
道条学得不错!
洪雅d闲人
发表于 2021-9-24 20:45:31
楼主就是SB一个,没看见执法车闪着灯吗?难道没有车位 城管就不执行公务了吗?现在全县车位都紧张,你有本事把城管解散算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