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侠客 发表于 2021-9-21 21:42:36

【县住建局已回复】林业局外面挖了路的坑,让我差点碾了人的脑袋

好像是是周五晚上下雨那天,开车路过林业局外面,右前方有个骑电动车的男的,他没注意林业局外面路面有坑,车没稳住,突然倒在我车右前方,幸好我当时反应及时往左打了一点方向,不然真的要撞到那个男的脑袋上!还是希望城区道路挖掘后及时修补!最后问一下,如果当时撞到那个男的,该怎么解决?

县住建局 发表于 2021-9-22 15:35: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将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林业局属于我县2020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目前,该小区正在进行雨污主管改造、瓦屋面防水等施工,下一步待管网改造完成后进行路面沥青混凝土铺设。
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小区出入路口确存在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随即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立即全面排查施工区域,完善安全警示标志,规范施工现场。后续施工过程中,我局将继续督促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把工程质量关,科学安排施工,加快施工进度,将施工对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施工监管,望广大市民支持及理解。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2日

我是小山村农民 发表于 2021-9-21 21:53:12

现在洪雅这种路面随处可见!

只想搞钱 发表于 2021-9-22 06:39:22

上次有个人不是发帖子在城隍街脚踩漏了哇,就是没警示牌得

时光路人8 发表于 2021-9-21 23:08:04

你的主责

哈啊育 发表于 2021-9-21 21:53:52

习惯了平坦的地方整起坑又不弄个标识,走路都容易崴脚

劍訫 发表于 2021-9-21 21:52:59

你开车的主责,挖坑坑的次责。

帐号风险 发表于 2021-9-21 21:50:53

你要是撞到他你肯定要遭啊,只不过相关部门也有责任

荒芜 发表于 2021-9-21 21:51:46

没放个警示牌之类的吗?

做好自己就好 发表于 2021-9-21 22:02:18

细思极恐

蕊蕊是小可爱吖 发表于 2021-9-21 22:15:46

哈人

春的脚步 发表于 2021-9-21 22:33:37

后怕

杨子O 发表于 2021-9-21 22:38:36

那样你肯定是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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